淮北矿业桃园矿制定《桃园矿作业规程、措施及各类设计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规定》,实行规程措施联合会审制度,规程措施更加精准、细致、全面、严实,有效助力矿井安全生产。
该矿本着“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原则,发挥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在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重要依据的作用,坚持“一面一规程、一措施”。矿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接替安排,在开工前1个月,向有关单位下达由总工程师签发的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矿地测、技术、机电、通防、瓦斯办、调度指挥中心等职能部门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由规程、措施编制负责人在充分听取和征求施工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基础上组织编制,单位技术主管及单位行政正职对规程、措施及设计编制与贯彻负总责。
在规程、措施的审批上,实行集中联合会审,严禁“旅游”串联式审批。施工单位将编制好的规程、措施报送专业副总和相关职能审批部门, 每周二、周三、周五下午,由副总主持组织安监、调度指挥中心、生产技术、机电、通防、地测、瓦斯办、保运、运输等部门和单位联合会审,利用图字投影的方式,与会人员系统地对作业规程进行现场审查,采取轮流查找不足、共同解决问题的方式,对规程措施中出现的不严谨、不清晰、有歧义等问题进行联合会审,对出现的疑点、难点,有关人员深入到井下施工地点,结合现场实际解决“疑难杂症”,会审结束后,由编制人将各会审单位意见收集后进行整改完善,连同分管副总主持会审的影像资料和《规程、措施编制质量审查、整改及处罚意见表》一并报总工程师最终审批。
该矿作业规程、措施及各类设计的编制、审批这种“串联”变“并联”,提升了审批效率,更加有效的使规程措施更好地落实在现场、指导在现场的精准作用。